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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2024年无线网第三方基站资源租赁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7-04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2024年无线网第三方基站资源租赁服务项目已批准,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HBXT-2024-12065】。

2.2项目概况:采购人为持续增强网络覆盖,提升用户满意度,支撑市场发展,针对铁塔公司无法满足采购人基站建设需求的点位,拟引进第三方公司建设基站,建设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基站租赁综合服务。

2.3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含各营维中心及分公司)。

2.4项目性质:基站租赁服务采购,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集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无线网第三方基站资源租赁服务采购。

2.7项目规模:预估采购规模约1400.00万元(含6%的增值税),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项目范围

建设地点

1

室外宏站

建设室外基站的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包括铁塔(含增高架、桅杆、楼顶抱杆),机房(含一体化机柜),配套设备(交/直流配电箱、组合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防雷地网、动环监控、照明、消防等),交流引入(变压器及配套组件、电杆、电力电缆、电表箱、市电/油机转换柜箱等),建设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基站租赁综合服务

西安市(含各营维中心及分公司)

2.8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详见后续询价文件)。

2.9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本标包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之前室外宏站出租/出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该合同下产生的任一张发票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结算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结算单)及该订单(结算单)对应发票复印件(以订单(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3本项目要求申请人提供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4与申请人合作单位的资质要求

(1)申请人需承诺具备长期合作的设计单位、塔桅制作安装单位、基站机房及塔基施工单位(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时承诺在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合作单位(提供承诺书)。

(2)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或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塔桅制作安装单位须同时具备①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塔桅制作安装单位资质证书)

(4)基站机房及塔基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①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基站机房及塔基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承诺所使用的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防盗门、走线架凹形钢汇流条、动环监控、电力电缆、塔桅所使用钢材、外市电引入施工等均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要求申请人至少配备4名后期服务人员,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名,维护人员3名(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1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身份证、2024年1月1日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养老保险)。

3.6申请人需承诺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有要求(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附件1(技术规范书)),提供承诺书。

3.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9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价项目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①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30个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30名通过资格审查;②1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30个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15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询价。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5个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组织询价。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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