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与福建港能增设互供管道工程(泉州石化段)安全评价服务(二次)。
3.1评价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业主提供的相关文件、技术资料为依据,通过现场考察及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考评,并对相关行业的类似工程进行调研后,建立相应的安全评价模型,对该建设项目在总平面布置、工艺过程、工艺布置和操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最后形成安全评价报告。
3.2评价机构负责准备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审查评审会所需要的所有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3.3评价机构负责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审查评审会的会务组织和相关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4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审查评审会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报告并完成报备稿,协助业主准备报备资料。
3.5评价机构所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质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业主完成在公司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备案工作。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本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总工期为20个日历日。评价机构应于收到委托书的2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向业主交付本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在申报过程中,需要修改或完善报告时,应负责及时无偿完成。
5.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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