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信托资金贷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融资规模:不超过10亿元; (2)融资期限:不低于1年; (3)综合年化成本:不超过6%; (4)资金用途:用于偿债及补流等; (5)其他业务推进所需工作。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银行机构,或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2资质条件: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本次投标贷款额度不少于1亿元。
3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一项贷款金额为1亿元及以上的信托资金贷款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合同封面、金额页面、支付方式页面、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在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要求:
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4日00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10日0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6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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