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项目招标人为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外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雅安市雨城区。
2.2 服务内容:对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委托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人要求》;
2.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行业规定,技术要求按照询价文件《采购人要求》执行;
2.4 服务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资金、专业技术、服务等能力。
3.1.2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3.1.3财务要求:
2021年1月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签订一家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单位,附合同主要页(可抹去价款)或中标通知书,备注:业绩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在开标后有权对投标单位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如存在虚假信息,取消投标方中标资格。
3.2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还要求投标人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3.3本项目电厂已正常投产运营,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9月1日起开始物业服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20日(请登录)下载标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09时2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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