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过程结算时,经承包人审核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的85%,结算完成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待质保期满后3月内无息付清。分包人收款前须向承包人开具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增值税率9%)专用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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