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丰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测设计已由丰城市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丰东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心 ,项目设计资金来已落实。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江西省丰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可研报告编制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2.2招标控制费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85亿元,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A为3.25%(本费率的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总投资,该项目勘测设计费暂估2550万元)。
2.3设计服务期:勘察设计工作开始日期: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勘察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报告,可研报告批复后18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应满足项目进度需要,以及根据需要编制相关专题报告。(服务期可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等有关规范规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登记信息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月 30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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