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大港油田作业与措施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DGYT-2024-054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集中采购项目(酸化用自转向剂、稠化剂;压裂滤饼解堵剂、压裂用复合解堵剂)年度采购金额预估1130万元,2年有效的集采周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最终以现场实际使用量为结算数量,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总估算金额:2260万元(2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2个标段,标段1:酸化用化学剂,估算金额520万元(2年);标段2:压裂用化学剂,估算金额:1740万元(2年)。价格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标段1:酸化用化学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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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分类编码 |
物料分类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采购计量单位 |
最高限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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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实情况确定 |
12051005 |
酸化用自转向剂 |
根据中标型号确定 |
100 |
吨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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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实情况确定 |
12051101或12051102 |
酸化用稠化剂或酸化用胶凝剂 |
根据中标型号确定 |
100 |
吨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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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压裂用化学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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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分类编码 |
物料分类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采购计量单位 |
最高限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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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实情况确定 |
12061801 |
压裂滤饼解堵剂 |
根据中标型号确定 |
250 |
吨 |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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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实情况确定 |
12061803 |
压裂用复合解堵剂 |
根据中标型号确定 |
600 |
吨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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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按照大港油田需求单位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供货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2年。
2.4交货地点:(请登录)
2.5 服务要求:
供应商负责产品包装、运输到货;物资到货产品质量合格证等随货资料要符合要求、随货备齐;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文件进行到货外观验收,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负责验收后30日内退货或换货,因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集采中标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技术人员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按照需求方时间安排到达现场处理,按要求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更换或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赔偿由此给需求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因物资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立即暂停供应商的交易权限,整改合格后经油田公司质量主管部门认可,出具产品复检合格报告、整改情况报告,以及相关所属单位认定材料后,可按程序恢复其相应权限,如复检再次不合格,取消其相应采购结果; 必检物资按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进货检查程序,如出现检验不合格情况,按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6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不接受分支结构投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 质量认可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标注好投标对应的认可产品),认可产品执行标准技术内容满足本项目对应标段采购技术要求(提供认可产品执行标准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3.1.3 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之后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内容及结果满足采购技术要求(如提供的检验报告无法加盖CMA或CNAS印章,则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的同时,提供该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证书扫描件或www.cnas.org.cn系统查询截图)。
3.1.4危险性分类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专业机构出具的加盖CNAS印章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如无法提供加盖CNAS印章的分类报告,则在提供危险性分类报告的同时,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NAS认证证书扫描件或www.cnas.org.cn系统查询截图);报告要明确产品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如果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运输(或委托运输)资质(提供运输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如为委托运输,同时还需提供委托运输合同)。
3.1.5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①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1.6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1.7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 月4 日至2024年 7月10 日17 时 3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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