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化肥厂卸苯栈台及丁辛醇异味治理项目卸苯鹤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卸苯鹤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化肥厂卸苯栈台及丁辛醇异味治理项目卸苯鹤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卸苯鹤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卸苯鹤管12台,详见技术附件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
2.5质保期:质量最终保证期为设备投用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6交货地点:化肥厂装置现场
2.7最高投标限价:149.16万元(含税价格)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质保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厂化预制管段),且在有效期内,并承诺随设备提供鹤管制造地特检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配合买方办理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相关手续。
2. 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供应商并有效。
2.业绩要求:
提供 2018 年至投标截止日,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不少于 1 套介质为纯苯的火车密闭卸车鹤管连续稳定运行一年的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关键词语,需提供相关技术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介质、规格、数量、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2021、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4 18:00:00至2024-07-1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4-07-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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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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