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操作服务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气)站操作服务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及范围:
2.2.1:根据西藏公司加油(气)站业务发展及用工结构现状,拟开展加油(气)站、油库及机关后勤操作服务外包业务公开招标工作,项目暂估为金额为6775.00万元(含6%增值税。)
2.2.2招标范围:所属单位的加油加气操作、现场服务、安全环保、数质量管理、油卡非润商品的现场促销推荐,以及加油设备、服务现场、卫生间、宿舍、食堂的日常保洁保养,非油商品堆头管理,绿化带管理,加油站便利店商品管理及收银服务等相关业务、及油库、机关后勤相关工作。
公司业务外包需求暂定365个岗位,后期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每月调整确定,动态管理。其中,拉萨公司暂定80个(含加气岗位13个)、山南公司暂定33个、林芝公司暂定65个、昌都公司暂定49个、阿里公司暂定22个、日喀则公司暂定67个、那曲公司暂定47个、储运公司暂定1个、公司机关暂定1个。(西藏中油交投能源有限公司、西藏中油顺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公司,参照招标人招标结果执行)。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
2.4 服务地点:(请登录)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报价要求:标的费用由劳务派遣固定成本费用、管理费以及税费构成;劳务派遣固定成本费用,根据招标人制订的薪酬绩效方案标准执行。以管理费为竞争标的,管理费控制在每人每月120元以内(含6%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若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或专职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费凭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3 2021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5 与招标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法律诉讼的单位;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的;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的;已纳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7月5日至 2024 年7月1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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