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018-410151-70-03-0784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
2.2 招标编号:(请登录)
2.3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规划工业一路以南,双鹤湖五街以东,用地面积:6948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499.8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368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19.27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包含高层住宅门头、门卫室、配套用房干挂石材幕墙及幕墙下岩棉保温板,高层住宅门头及配套用房铝板雨棚,门卫室铝板天棚造型,疏散楼梯、非机动车坡道及机动车坡道玻璃雨棚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5.2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1日17时30分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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