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名称: 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公路安评技术服务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 伍拾肆万元整( ¥540000.00)
四、采购内容:
包括南线涉及两处高速、县、乡、村道穿越 3处、县、乡、村道并行1处约600m。北线涉及县、乡、村道穿越5处、县、乡、村道并行2处分别为2100m和约80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年修正)第四十五条,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拟选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对工程进行涉及公路安全评价服务 。 具体 详见采购 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4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 采购人 通知为准 )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 、 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上网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7月11日,每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3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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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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