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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市中心智能地下停车场A区工程项目内蒙古分公司乌兰浩特市城市中心智能地下停车场A区工程项目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4 收藏项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乌兰浩特市城市中心智能地下停车场A区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乌兰浩特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兴发改基础字【2020】207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37294平方米,包括:土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其他项目费。
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见清单。
2、厂家要求:无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13%,一票制价格,包含材料、运费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方式。

支付时间:材料以实量为准,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日甲方支付乙方已到场材料全部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遇法定假日、公司封账期自动顺延)

发票约定: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5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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