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承德县滨河村庄污水治理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项目新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承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承德县滨河村庄污水治理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承县审批投资审字[202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承德县滨河村庄污水治理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项目新增工程2建设地点:承德县刘杖子乡刘杖子村及孟家庄村。3建设规模:A包:污水管道拉管工程;B包:浆砌石挡墙、混凝土路面、铺装路面、排水沟、绿化绿植、混凝土水池、室外管网及附属、架空线路、支护降水等。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评标时,按标段顺序由前到后依次评审,如果投标人被推荐为前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评审中将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4最高限价:4093035.73元。5计划工期: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4 14:00:00至2024-07-25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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