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消毒供应中心(供应室)环氧乙烷灭菌器及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1.2招标人: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N2
2.2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北区消毒供应中心(供应室)环氧乙烷灭菌器及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见下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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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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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氧乙烷灭菌器 |
1 |
套 |
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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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氧乙烷灭菌剂(环氧乙烷气罐) |
1110 |
个 |
23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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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氧乙烷灭菌过程监测试剂(环氧乙烷生物指示剂) |
2220 |
支 |
16元/支 |
注:以上试剂数量为3年预估采购量,每次供货数量、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
2.5最高投标限价:见上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3.4针对所投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标后均须提供生产厂家(进口产品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所投产品或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成交,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产品相应有效授权书(函);
3.5信用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
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为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针对3.1-3.3款要求中有关医疗器械的相关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在投标文件对应提供相应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23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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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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