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内镜专用过氧乙酸消毒液、腔镜专用多酶清洗液单价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200000.00元。一标段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元。一标段2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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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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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忠市人民医院内镜专用过氧乙酸消毒液、腔镜专用多酶清洗液单价采购项目一标段 |
内镜专用过氧乙酸消毒液 |
1批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00 |
预算单价:480元/套 |
合同履行期限:2年,如下一年度采购内容无发生变化、无国家政策调整,可续签1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响应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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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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