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器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重型卡车零部件周转使用的料箱、托盘等塑料器具的采购。供应商须详细咨询使用场景和要求后响应投标。本次采购器具工艺要求及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共分2个包段,可兼投兼中,每个包段确定2家入围服务商,中标后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分批次购入。本年度第一批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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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次 |
器具名称 |
规格mm |
颜色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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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料箱 |
400*300*148 |
灰色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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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料箱 |
600*400*280 |
灰色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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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料箱 |
800*600*280 |
灰色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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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料箱 |
300*200*148 |
(5010)龙胆蓝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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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料箱 |
400*300*148 |
(5010)龙胆蓝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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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料箱 |
600*400*280 |
(5010)龙胆蓝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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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料箱 |
600*400*148 |
(5010)龙胆蓝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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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托盘 |
1200*800*150 |
天蓝色 |
800 |
备注:供货方式:供应商负责合同器具的制作、运输至指定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直至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批量交付使用。不同颜色的同种规格箱型视为同一采购物,报价须一致。首批器具在入围供应商中单项报价最低处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成立满三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
(四)投标方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
(五)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已进入山东中邮物流商目录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六)投标人信誉良好,无招标违法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
(七)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八)投标人具备根据项目运营所需及时配置各类相关资源的能力,以及根据业务变化调整资源优化成本的能力。
(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十一)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十二)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十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五)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报名和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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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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