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
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2240397)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局 以师市交发〔2024〕2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境内
3.工程规模: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道路绿化总长2160米,西起217国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口,东至高速公路立交桥交汇口。主要建设内容为:1.道路绿化(绿化带行道树新植及已枯树木的移植替换补植);2.绿化灌溉管线工程;3.新建泵房;4.种植土回填、局部土壤改良、场地平整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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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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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7004002240397001001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道路绿化总长2160米,西起217国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口,东至高速公路立交桥交汇口。主要建设内容为:1.道路绿化(绿化带行道树新植及已枯树木的移植替换补植);2.绿化灌溉管线工程;3.新建泵房;4.种植土回填、局部土壤改良、场地平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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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7月10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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