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开发区光明路一号,建设有4台发电机组,总装机1260MW,交通方便。电厂各检修分部在检修及设备改造过程中,经常性用到起吊设备和运输车辆、挖掘机,为满足生产需要、保障施工安全,需要向有资质、有起吊设备操作经验的设备租赁企业租赁吊车、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等。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工程车辆租赁。中标方需根据招标采购人需要提供工程车辆并配备专职操作(驾驶)人员。项目只仅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车辆租赁(含吊车或挖掘机或汽运货车)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9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