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叉车前方行人识别报警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叉车前方行人识别报警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叉车前方行人识别报警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叉车前方行人识别报警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单位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每套价格1.4万元,总控制价9.8万元人民币(含税)。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验收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即招标人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采购7套叉车前方行人识别报警器

实施地点:临沂分公司厂区。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月内产品交至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叉车前方行人识别报警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8、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具有完整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相关手续;

9、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原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4、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4.1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4.2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4.3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4.4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14.5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4.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4.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4.8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5、招标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07月04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07月10日 17 时 00 分(工作日)

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