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高砂镇堤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高砂镇堤段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农业[2022]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50%:50%,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高砂镇堤段施工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高砂镇堤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县区;
2.2 工程规模:22831885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22831885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188498元(含暂列金665006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523492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优良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4日20至2024年7月9日23(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