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列号:ZFCG20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购置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儿童震动排痰机(背心式)、振动排痰机(扣捶式)、短波紫外线治疗仪、儿童心电图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麻醉B超)等医疗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标项
标项名称:黄平县2024年中医医院儿科医疗设备购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经营范围需覆盖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产品)。(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23时59分至 2024年07月25日 13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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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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