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电子锁集中采购项目合资或外商独资品牌标段,招标人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
2.2 建设地点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电子锁采购需求的下属单位
2.3 工期要求 根据所开发项目特点,工程进度,上述材料的具体数量、规格,由中标人另行与招标人下属公司签订相关项目批次的供货或供货施工合同。
2.4 招标范围 电子锁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品牌要求:合资或外商独资知名电子锁品牌,国内具有电子锁相关产品自有生产工厂(提供关系证明),同一个投标主体只允许投标一个品牌。
3.2 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品牌在国内有较强知名度;且应是电子锁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销公司(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关系证明文件);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与投标。
3.3 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与标杆房地产公司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投标品牌电子锁全国性战略/集采业绩至少2个。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集中采购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协议产品、协议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等)(标杆房企定义:2024年度1-4月克而瑞销售榜全口径金额排名top20企业。)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履约信誉:最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自行承诺)
3.6 安全要求:最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
3.7 关联关系:投标人之间不能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以“天眼查”在资格评审期间查询数据为依据;具体关联关系认定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被认定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最多只允许1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人通过“天眼查”排查)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在近两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13)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招标时,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4)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