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金重工有限公司安徽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 99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工艺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招标项目,资金已经到位,招标人为中金重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金重工有限公司安徽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 99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工艺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2、招标编号: ZJ
3、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 99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工程地点:安徽省灵璧县渔沟镇马山头村
4、招标内容:安徽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工艺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全部工程劳务作业内容。
5、项目地点:安徽省灵璧县渔沟镇马山头村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需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截至投标时间内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财务能力要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来的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7 月 3 日至2024年 7 月7日 17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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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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