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济青高铁“公交化”运营补贴事前绩效评估单位选聘
1.2 项目编号:JQ-2
1.3 项目概述:按照《山东省省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要求对济青高铁“公交化”运营补贴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1.4 采购范围: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山东省省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5号)有关要求,负责济青高铁“公交化”运营补贴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编制事前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资金绩效目标、编撰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
1.5 采购包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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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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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1 |
事前绩效评估 |
见1.4采购范围 |
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符合《山东省省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5号)有关要求,及时编制上报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项目绩效评价相关业绩。
2.3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供应商未被行业主管单位列入禁供应商未被投标的“黑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
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起至2024年7月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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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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