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泾县汀溪乡红星加油站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泾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泾县汀溪乡红星加油站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JX-GC-GK-2024558;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GC-GK-2024558001;
2.5 建设地点:泾县汀溪乡;
2.6 合同估算价:8675876.01元,其中暂估价共计860240.00元(计税),暂列金800000.00元(不计税);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站房一座,占地面积195平方米,建筑面积390平方米;新建型钢结构罩棚一座,投影面积5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7.5平方米。加油站设4枪潜油泵加油机4台,罐区设30立方米埋地汽油双层储罐3台,30立方米埋地柴油双层储罐1台,总容积为105立方米(柴油折半计入),为二级加油站,设机动车停车位8个其中4个预留充电桩。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7 其他要求:无。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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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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