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站出站层北侧出站广厅方形包柱广告项目
三、招商条件: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7日第7期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站出站层北侧出站广厅方形包柱广告经营使用权。
· 项目资金来源:/。
·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站出站层。
五、招商范围:
乌鲁木齐站出站层北侧出站广厅方形包柱广告,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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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 |
设置位置 |
媒体形式 |
规格(高m*宽m) |
数量(块) |
合计面积(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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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站 |
出站层北侧出站广厅 |
LED灯箱 |
3.67*4.18*2 4.18*5.51*2 |
4 |
7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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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7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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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业态:乌鲁木齐站出站层北侧出站广厅方形包柱广告经营使用权。
七、合同期限:三年零一个月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商业服务的经验;
3.与招商人之间未发生过任何广告及有关事宜的纠纷或诉讼;
4.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
5.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9.在我公司合作期内合同无应收债权;
10.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11.竞商人需提供三年以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上一年)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备案。
九、双方责任及技术要求:
1.双方权责约定
(1)中商方负责提供灯箱广告画面成品及上刊责任,我方承担广告画面审核、广告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用电费用;
(2)招商人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铁路方)的广告内容审查、审批,广告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用电费用;
(3)招商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整体换刊施工(首次施工不含喷绘),对首次施工不提供拆分服务,如中商人在首次换刊施工过程中存在拆分现象,未换刊的施工由中商人自行负责;
(4)给予中商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免费审刊换刊期;
(5)中商方须在获取《中商通知书》至合同签订前,针对合作媒体的现场数量、尺寸和发布状态进行双方验收,中商方确认合作媒体的条件符合要求后,签认递交《媒体验收确认单》,以此完成合同签订。
2.预缴竞商费用
该项目竞商保证金为:183000元(壹拾捌万叁仟元整)。
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招商底价的25%)。未中商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签订后,按原账户退还。以上费用需在竞商截止时间前缴纳,电汇支付,未缴纳的竞商人不得参与招商。
3.中商人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广告媒体场地租赁费用。
4.广告媒体设施或广告媒体发布内容给招商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中商方承担。
十、招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4年7月4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12日1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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