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SZCZQS-C-G-********项目名称:纳日松镇柳塔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52,********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纳日松镇柳塔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1,252,********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建筑工程纳日松镇柳塔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25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纳日松镇柳塔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纳日松镇柳塔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已经申办了新版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电子证需提供在使用期限内的电子证照;如投标人所在省份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延续,****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截图);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文件须附上述证件扫描件)。注: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提供承诺书。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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