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番禺34-35气田群新增降压开采模块、东方13-2新增压缩机模块项目吊装主作业船租赁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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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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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番禺34-35气田群新增降压开采模块、东方13-2新增压缩机模块项目吊装主作业船租赁服务 |
本次采购吊装主作业船服务,吊装时间计划:番禺项目压缩机模块计划在2024年十月中上旬吊装,东方项目在压缩机模块及VFD房间吊装计划为2024年10月底到11月初,吊装作业地点:番禺34-1平台 作业水深:约190米;东方13-2平台 作业水深:约68米 吊装工作量如下: 番禺34-1平台: 东方13-2平台: |
2024年7月 |
1、乙方应为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①情况一:乙方为投标船舶的船舶所有权人,需提供1)船舶所有权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含船舶所有权证书载明的经营权公司),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投标人持有股份应>50%;2)SMC证书;3)DOC证书,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4)提供关键人员(船长、大副、轮机长)雇佣关系证明或取得对关键人员进行指示权利的证明文件。 ②情况二:乙方为投标船舶的光船租赁人,需提供1)与船舶所有权人的“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光船租赁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甲方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2)SMC证书;3)DOC证书,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4)提供关键人员(船长、大副、轮机长)雇佣关系证明或取得对关键人员进行指示权利的证明文件。 2、主作业船舶应该有南海、东海、黄海以上任一海域吊重大于1000吨以上吊装作业经验 3、最大吊重不小于2000吨, 吊重曲线跨距30米的情况下,全回转有效吊高不小于90米,吊重不低于2000吨, 4、带DP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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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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