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乐东县2024年度万冲镇国强洋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8456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8456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乐东县2024年度万冲镇国强洋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为高标准农田1000亩,新建6条灌渠2691m,4条排渠915m,1条田间道317m,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磋商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6)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7)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打印生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9)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磋商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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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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