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防火林道改造(山区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防火林道改造(山区段)工程已由江永发改备[2024]31号文下达实施计划,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24】14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防火林道改造(山区段)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江永县境内。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防火林道改造(山区段)工程总长度20.29公里,拓宽原有防火林道至5.5米,并全线铺设10cm泥结碎石路面。
项目招标范围: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防火林道改造(山区段)工程总长度20.29公里,拓宽原有防火林道至5.5米,并全线铺设10cm泥结碎石路面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5年);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上述名录或管理系统中相应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总工须具备:(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岗项目。
3.4 投标人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19km 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的,应附“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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