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概况1.比选人:福建展恒新建****公司2.项目名称###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河道清淤工程(西湖公园)专业分包(二次)3.建设地点:福建######县城区4.项目规模:建安工程费用约********万元5.项目主要内容及工程范围###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西湖公园水体清淤及外运(不含处置),具体以比选人确定后的施工图纸、施工任务等为准。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8.合同分包方式:固定优惠率合同,包工包料。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1)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参选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为参选人本单位职工;(4)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参选人须提供声明函;(5)近三年来(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县(区)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参选人须通过“信用中国”(https://*********网站查询,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6)参选人在近三年内(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注:①参选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证明的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②参选人可同时参###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河道清淤工程(西湖公园)专业分包(二次)###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河道清淤工程(主河道)专业分包,但只能中选一个项目;③开标评标定标顺序:a###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河道清淤工程(西湖公园)专业分包(二次);b###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河道清淤工程(主河道)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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