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清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为确保高陵污泥焚烧处置项目试运行的正常开展,需对生产所需药剂进行招标采购。采购内容为:氢氧化钠1800吨、消石灰240吨、尿素7吨、活性炭15吨、工业盐19吨、草酸0.6吨、次氯酸钠2.4吨、阻垢剂1吨、杀菌剂0.5吨、磷酸三钠0.12吨、氨0.05吨、石英砂15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高陵污泥焚烧处置项目2024-2025年生产药剂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陵污泥焚烧处置项目2024-2025年生产药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具有从事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技术及供货能力;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核心产品(氢氧化钠)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授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的生产厂家不得再以生产厂家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所投产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以及所投产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氢氧化钠)质量检测报告;
6、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且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车队若为委托或租赁的,必须附上委托或租赁合同;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有效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3日9时0分到2024年7月8日17时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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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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