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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三期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 三期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2万元/平方公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注:预计此次可实施评估范围约11平方公里,评估面积以省文物局最终批复的区域评估意见为准。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在文物资源评估工作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经采购人提请省文物局验收并出具评估意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这两项(须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按后附格式)

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6.供应商响应文件函

7.磋商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2.提供磋商供应商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或磋商供应商拟派四名以上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提供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领队资格证书)(以上提供原件复印件)

3.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进行考古发掘工作前必须取得国家文物局的批准。如果中标供应商经国家文物局审核后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采购人将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疑义(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针对此项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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