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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第ST01标段项目公告
日期:2024-07-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 (丽水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第 ST01标段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3〕500141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主线起于牛头山金华与丽水交界处,遂昌濂竹乡牛头山隧道,起点桩号 YK105+203(左线桩号 ZK105+251),顺接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终点。沿线途经遂昌县濂竹乡,松阳县赤寿乡、古市镇、樟溪乡、斋坛乡、叶村乡、竹源乡、大东坝镇、安民乡,龙泉市道太乡、龙渊街道、西街街道,终于龙泉市兰巨乡上淤村附近 G25 丽龙庆高速公路上,距离龙泉南互通西侧约 1.9 公里处,终点设上淤枢纽接 G25丽龙庆高速公路,终点桩号 K198+208,主线路线全长约 93.051 公里(含主线 K126+758.337~K132+660.841 龙丽高速共线段长约 5.90 公里),其中遂昌段长约 8.088 公里,松阳段长约 43.835 公里(含共线段长 5.90 公里),龙泉长约 41.128 公里。断链分别为右线 K105+298=K105+203(长链:95.000m),左线 ZK105+343=ZK105+251(长链:92.000m);K132+660.841=K132+649.705(长链:11.136m);右线 K160+660=K160+624.864(长链:35.136m),左线 ZK160+650=ZK160+609.141(长链:40.859m)。其中上跨已建衢宁铁路段(左幅桥梁 ZK147+785.9~ZK148+604.1,右幅YK147+795.9~YK148+694.1)长约 858.2 米,下穿在建衢丽铁路段(左幅桥梁 ZK133+936.3~ZK133+997.1,右幅 U 槽 YK133+935.1~YK133+995.9)长约 60.8 米,该两段(以下简称“铁路代建段”)由铁路部门代建实施。

本项目主线共设桥梁约 15470.44m/58 座(含互通主线桥,不含铁路代建桥),其中特大桥3534.86m/2 座,大桥 10719.48m/29 座,中小桥 1216.1m/28 座;隧道约 52826.5m/14.5 座(左右洞平均长,下同),其中特长隧道约 43101.5m/7.5 座(含与金华段共建的 0.5 座牛头山隧道),长隧道约8210.5m/4 座,中隧道约 824m/1 座,短隧道约 690.5m/2 座;互通式立交 9 处,其中枢纽互通 3 处(斋坛枢纽、叶村枢纽、上淤枢纽),一般互通 6 处(濂竹互通、松阳西互通、大东坝互通、道太互通、龙泉北互通、宏山互通);服务区 2 处(新建龙泉服务区 1 处、改建松阳服务区 1 处),收费站 7 处(濂竹、松阳西、斋坛、大东坝、道太、龙泉北、宏山),管理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1 处,隧道管理站 5 处,以及必要的配套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遂昌濂竹互通连接线 1 条长约 6.4 公里,连接线共设中小桥约 595.96m/10 座;隧道约 2987m/3 座,其中长隧道约 2140m/1 座(大岭头隧道)、中隧道约 625m/1 座(叶油隧道)、短隧道约 222m/1 座(龙岩头隧道)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主线和连接线)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T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定期进行水保监测(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年报和最终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

(2)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大纲及细则、监理季(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和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3)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组织专家审查,并配合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4)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开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沿线弃渣场变更备案及审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总结报告;

(5)根据省交通厅景区化高速公路建设的要求,协助发包人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6)协助发包人进行防洪专项验收工作;

(7)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并取得水保专项验收报备证明通过水保相关部门的复核审查;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高速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T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024-07-04 至2024-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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