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4年新型渠道区场景化营销外包执行服务(重新比选)项目,不含增值税预算总金额250700元(人民币)。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4年新型渠道区场景化营销外包执行服务(重新比选)项目,福州涉及13个区县:鼓楼、晋安、台江、永泰、罗源、福清、连江、仓山、闽侯、马尾、闽清、长乐、平潭。
合同执行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月。
合同签订后前3个月为试用期,若乙方服务整体考核连续3个月被甲方评定为C级,合同提前终止。框架合同履行期间,如本项目中选金额执行完毕或下一轮集中采购结果生效,本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到期前倒数第1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具有履约能力并且乙方的资质符合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且月度平均分数达到90分及其以上;并结合项目特点,评估续约单价相比同期市场单价是否有竞争性,单价仍有竞争性的,甲方可选择续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照原中选单价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每次续签合同期限最长为8个月。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总价限价为不含税250700.00元,其中执行费不含税最高限价22563.00元,单次大中型场次费限高不含税单价2200元/场,单次小型场次费限高不含税单价1500元/场,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任何一个最高应答报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所应答不含税服务费只能填报固定金额228137.00元,填写其他报价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3日17时30分至2024年07月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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