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之古籍数字化加工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8万元。
四、 采购数量:1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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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用途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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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之古籍数字化加工 |
人民币28万元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六、 供应商资格
1、 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
(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2024年07月02日起至2024年07月0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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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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