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保电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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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地点 |
租赁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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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班车租赁 |
详见技术规范 |
1 |
项 |
济南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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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租赁 |
详见技术规范 |
1 |
项 |
北京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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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辆租赁 |
详见技术规范 |
1 |
项 |
全国 |
1年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
(6)根据《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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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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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班车租赁 |
(1)应答人应具有自有车辆:50座的不少于11辆,25座或以上不少于5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其他自有车辆证明资料。 (2)应答人2021年1月1日应具有累计合同总额不低于100万的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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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租赁 |
应答人2021年1月1日应具有不少于2个与企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证明资料。 应答人应具有自有车辆:35座以上的车型的不少于2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其他自有车辆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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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车租赁 |
应答人2021年1月1日应具有不少于2个与企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证明资料。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8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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