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ZJHX-G2024-0019 项目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监测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3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内容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农业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的数据服务购买。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1 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归属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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