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2024年校园快递寄件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60万元(不含税),拟中选1名参选人,中选份额100%。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沧州地区校园快递邮寄服务,包括文件、资料等,邮寄服务配送范围须涵盖全国所有地区(包括偏远乡村)。揽件地点:沧州全区。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选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4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如下,参选人任意一项不含税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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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项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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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沧州地区(含市区及各县)邮寄费 |
元/件 |
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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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京津冀(不含沧州地区)邮寄费 |
元/件 |
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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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京津冀以外,其他区域(含偏远地区)邮寄费 |
元/件 |
21.7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具备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的须具备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名录。
2.1.4参选人须具有配套的物流软件系统,物流软件系统须至少具备货运信息实时查询功能、订单批量导入功能及批量打印热敏快递单功能。须提供至少3张功能截图(必须体现货运信息实时查询功能、订单批量导入功能及批量打印热敏快递单功能)及软件介绍。
2.1.5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1人、揽件人员2人。项目经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202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社保(至少包括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上需有社保管理机构章和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单位需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或其分公司)缴纳保险人员姓名、缴费期间,若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参选人还须提供其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关系证明复印件(双方盖章)),项目经理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0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0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0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 3日9时0分至2024年7月 5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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