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瑞昌市棚户区改造桃园·幸福里安置房建设项目扶手、栏杆材料采购及安装(二次)
预算金额:1350881.7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881.7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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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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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国控建招字【2024】第92号 |
扶手、栏杆材料采购及安装 |
1 |
项 |
1350881.7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9月25日,工期63天。(具体以开工报告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有承包类似不锈钢栏杆安装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收款回执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且累计发票金额不低于20万元,其中银行回执和电子发票打印件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2)管理人员配置:配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到场施工管理。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开工前持证实名核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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