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DFHX
2、项目名称: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7105GB01676地块商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320585007105GB02554等六宗地块商业用房、住宅用房、配套用房及其地库项目招商代理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
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
6、服务期限:1、商业定位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8月15日止(暂定),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设计优化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3、招商代理策划及实施:服务期18个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4、开业筹备和运营管理:(1)开业筹备期:服务期4个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运营管理期:计5年,自开业筹备期满后开始计算至5年届满时止(合同届满期如与买铺业主签订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的期限有冲突,则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约定的委托期限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9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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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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