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钢集团港务中心4、5号矿场超低排放棚化工程专项检测,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钢集团港务中心4、5号矿场超低排放棚化工程专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港务中心4、5号矿场超低排放棚化工程建设区域内。
2.2服务期限:600日历天,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建设规模:建设料场4、5号连体矿棚,原料场区域内的4#、5#矿连体矿棚。总长度:855米,总跨度:195.5米,单跨跨度96米。要求建设完成后对4、5号料场实现全封闭,达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
2.4检测质量要求:检验检测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按规范和相关规定完成该工程招标人委托的检测任务,并在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2个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若正式报告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应及时出具中间报告,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招标范围:广钢集团港务中心4、5号矿场超低排放棚化工程所有施工范围内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开展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建筑幕墙工程检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质量检测资质)。③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个合同额在1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检测业绩。
(以合同复印件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提交无效)。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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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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