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舱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EAP心理辅导培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股份客舱部2024年EAP心理辅导培训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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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对象 |
项目名称及培训目标 |
小时限价(单位:元) |
项目开展计划数量 |
上限人数(单位:人) |
总价限价(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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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精英EAP专员、心理工作室成员 |
EAP专员心理教练技术培训班,提升内部EAP专员团辅和授课水平。 |
1500 |
8小时×3天×1期 |
100人 |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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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人员、EAP专员、EAP志愿者 |
心理沙盘“绿洲班”,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基层管理人员自我觉察能力。 |
1500 |
8小时×1天×1期 |
60人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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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人员、EAP专员、EAP志愿者 |
心理沙盘升级督导培训班,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基层管理人员心理技能实操水平。 |
1500 |
8小时×1天×1期 |
60人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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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兼职书记、副书记、工会干部、班组长、网格员 |
“党建+EAP”心理建设研修班,用EAP方法为融入中心提供新思路和新发展。 |
1500 |
8小时×2天×1期 |
60人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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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兼职书记、副书记、工会干部、班组长、分队长、网格员 |
“三长”心理建设培训班,帮助“三长”掌握赋能式谈心谈话技术,督导“三长”EAP能力提升。 |
1500 |
8小时×2天×1期 |
60人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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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乘务长 |
五美乘务长心理建设“润心班”,促进乘务长运用好 EAP 技术,提升“三长”队伍整体心理素质,做好团队“心”管理。 |
1500 |
7小时×2天×1期 |
60人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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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空勤人员及干部人员 |
积极心态大讲堂,培育空勤队伍阳光心态。 |
1500 |
7小时×1天×2期 |
300人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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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及培训人数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及培训人数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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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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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AP心理辅导培训项目 |
广州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货完毕。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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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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