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喷漆房VOCs废气治理工艺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机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喷漆房VOCs废气治理工艺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2.2 项目背景概况:本次项目为成都压缩机公司总装分厂3号喷漆房VOCs废气治理工艺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包括固定式喷漆系统壳体、送风系统、加热系统、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建设(不含土建)。本项目属于成都压缩机公司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70万元(含税价),项目计划编号为WZJp024-249#,资金计划已落实,技术已确认。
2.3 招标范围:固定式喷漆系统壳体、送风系统、加热系统、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具体明细详见技术规格书)。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控制总价370万元,分项报价需按照技术规格书列清明细,分项不作限价,报价含13%增值税。未按照要求报价的或者超过控制总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付款条件及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5%质保金。
2.5 交货地点:成都市。
2.6 交货期:2024 年10月30日之前。
2.7 质量保证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委托、转包。
*3.投标产品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带“*”条款要求。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能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成功完成的类似废气治理项目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是指VOCs废气治理设备供货业绩,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每份合同需提供至少一份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未提供对应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负责现场安装的人员需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从业人员的持证要求。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
(4)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7.1-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为“*”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7月2日至 2024 年7月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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