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松阳水南至枫坪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试验计量器具标定服务采购
1.2 采购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松阳水南至枫坪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标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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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服务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工期(月) |
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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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试验计量器具标定服务 |
批 |
1 |
2 |
180860 |
180860 |
包含增值税3%等费用。后附具体清单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试验计量器具标定服务谈判采购
2.2 服务期限: 共2个月,从2024年6月份开始至2024年8月份(交付)。
2.3 服务地点: (请登录)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及按照项目部要求服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须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计量校准机构备案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
(3)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有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为准) 。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供应商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 家,并满足以下条件: / 。
3.4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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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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