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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上海华谊合成气及配套工程项目镀锌钢管等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2 收藏项目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2 交货期: 3天内交货

2.3交货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园普工路111号,上海华谊合成气供应及配套项目POX与合成氨装置及公辅设施工程项目部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相应材料标准及参数,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镀锌层厚度等)

1、报价为到上海华谊合成气供应及配套项目POX与合成氨装置及公辅设施工程项目现场的价格,本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报价单包含运杂费、包装费、检测费等。如验收不合格,卖方负责材料的退场,买方概不负责。 2、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随货附带相关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检验报告、厂家资质等。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上海华谊合成气供应及配套项目POX与合成氨装置及公辅设施工程项目部交付,买方现场监理单位及现场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根据验收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供货货款的100%。如遇业主进度款未能及时拨付,则付款日期顺延。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化学云采”注册供应商且不得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 (2)需满足招标材料技术要求,满足交货周期,满足付款要求。 (3)报名时需提交厂家资质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材料检验证书)等资料,否则不予通过报名。如无上述报名资料,则我方有权拒绝通过报名。 (4)中标人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及报审资料需经过业主和监理审核通过,若未通过认可,拟定中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排位顺延或重新进行招标。(5)需满足3天内交货。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从2024-07-02 09:00起至2024-07-06 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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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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