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金川仓储财产投保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因仓储货物存储价格高,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经过对仓储合同的梳理及与客户的沟通核实,拟对仓储建筑物及仓储货物进行投保,以降低经营风险。计划投保金额为26790万元,按照往年费率0.02%测算,年保费约为5.358万元以内,拟签一年期协议,合计费用约5.358万元以内,免赔额降低到损失额5%。
3.项目预算金额:5.358万元
4.项目编号:(请登录)
5.成交人数量:按照排名顺序选定1名入围机构
6.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设有服务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5.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6.响应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8.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9.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2.供应商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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