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独山县上司镇峰洞村坝拉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项目业主为 独山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独山县上司镇峰洞村。
2.2项目编号:GZXH
2.3计划服务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期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5项目总投资:473.4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2024年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开标前)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00时至2024年07月08日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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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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