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08 项目名称: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55万元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为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广陵新城校区内所有建筑卫生打扫和宿舍管理。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广陵新城校区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包含教学楼3栋、实验楼3栋、体育馆1座、体育看台1座、教师公寓1栋、食堂1栋、男女学生公寓各1栋,图文综合楼1栋。需要14名人员。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为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广陵新城校区整个校园,提供校内卫生及保洁的服务、宿舍管理服务,并承担垃圾袋、清洗及消毒等保洁的所有工具和材料,学生用具除外。(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2份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未成年人宿舍管理服务等。(须提供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和相应服务内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若刚签订的合同未到付款时间,则需提供盖章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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