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商务车,规格7座,采购数量6辆。
1.2预算金额:213万(不含税)。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不含增值税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供货期:收到全部购车款后50日内将车辆交付至采购人。
1.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车辆品牌原厂商或原厂授权经销商。如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车辆品牌厂商针对应答产品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2.3应答人(含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注:应答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承诺函》等,详见应答文件格式要求。
2.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日17时00分至2024年7月8日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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